各党总支、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明确“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党员干部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弘扬清风正气,推进清廉家庭、清廉学校建设,现就5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活动主题
各党支部以“传承红色家风 涵养初心使命”为主题,开展好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
二、明确学习重点内容
全体党员在完成佩戴党徽、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 《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详见www.12371.cn/2021/03/28/ARTI1616933570961989.shtml共产党员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详见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2021/10/23/ARTI1634992677881629.shtml)
3.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详见共产党员网:
www.12371.cn/2021/07/22/ARTI1626953698193853.shtml)
4. 《习近平给父亲的一封生日贺信》《习近平与妈妈》《“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第四集:国之本在家》等习近平总书记家风故事;
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三、明确主题特色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清廉家访、最美家风故事会、“清廉家风”宣传教育、观看《家庭腐败警示录》等家风家教特色实践活动。
四、明确活动目标
旨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学习实践中加强自身修养和家风建设,守好家庭廉洁防线。发挥党员在全社会家庭家风建设中的带头模范作用。
各党支部“传承红色家风 涵养初心使命”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做法请形成文字材料于5月31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赵敏凯 联系电话:0371-65821042
办公邮箱:hnshxydb@126.com
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