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发布人: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为做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校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是党内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做好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最新精神,积极回应基层实践需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求解思维、优解思维,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注意总结固化以往成熟做法,注重发挥制度效能,充分体现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学习贯彻《条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提高党内选举质量,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价值观。要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要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解决好基层政治建设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久之计和治本之举,关心、重视、支持基层,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激励导向,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推进实现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全过程,落实在人选产生、会议选举、呈报审批、纪律监督等选举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程把关。在人选产生方面,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党委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上届委员会提出的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在呈报审批方面,基层党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召开大会请示、人事方案请示呈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纪律监督方面,要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对违反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严肃问责。

(二)切实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条例》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以严格程序确保选举结果的严肃性、合法性、有效性。确定代表人选,要突出政治标准、严格代表条件、明确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代表名额分配、资格条件、产生程序等规定,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确保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代表比例。确定党总支领导班子人选,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拔配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选举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会议召开条件、候选人介绍、写票投票、当选条件、报告得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确保选举程序得到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要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组织隶属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呈报审批手续。

(三)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以换届为契机,坚持“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目标导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配备“功能强、结构优”的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分类施策,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要符合“双带头人”标准,既要政治强,又要业务精,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鼓励“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业务机构干部。职能部门党支部书记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的,可由其他党员负责人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担任;辅导员所带学生中党员人数较多的,可设立多个学生党支部,支部书记分别由辅导员和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要注重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党组织实际,加大基层党组织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强化政治激励,培树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四)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选举各项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选举工作纪律,确保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实名举报必查,线索清楚必查,上级督办必查,严厉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教势力以及不正之风等干扰破坏选举,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形成严防严查的高压态势。维护选举秩序,坚决防止冲击会场、抢砸票箱、撕毁选票等干扰破坏选举秩序的现象发生。对编造、传播、散布干扰基层党组织选举言论和信息的行为,严厉查处并责令消除影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大力提升贯彻落实《条例》的组织力、执行力

(一)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选举是一项系统工程、基础工程。各级党组织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校党委组织部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信息库,定期排查、动态管理、及时提醒,督促指导和推动基层党组织应换尽换。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好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关联。

(二)加强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党委(党总支)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全校党员干部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前,要集中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加强业务指导,结合学校即将开展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编印工作指导手册,细化选举工作程序安排和关键环节要求,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准确掌握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操作流程、纪律要求等,提升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传播、深入阐释,教育引导师生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强化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师生关切,严防负面舆情扩散蔓延,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问效。充分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全过程、全方位对选举实时监督,及时果断处置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和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条例》实施,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章和《条例》规定、工作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力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有关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心共筑百年梦想”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