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发布人: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支部:

学校2018年开展了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现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党支部“政治领导力、师生凝聚力、发展推动力、和谐促进力、服务执行力、自我革新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历程中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设置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建;

(二)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

(三)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3月10日前)

各党总支具体组织所属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党总支3月10日前制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原则上各党支部应于3月16日前完成换届工作。

(二)合理设置支部

各党总支应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部、专业、教研室或实验室等设置,同时鼓励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教学团队、科研平台等建立党支部。

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教工党支部一般按部门或单位设置,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按系部、专业、或年级进行设置。推进学生党建进公寓,探索成立以学生公寓党员为主体的功能型党支部。

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可以按照退休职工相对集中居住地进行设置。

(三)严格执行规定

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2年或3年。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换届选举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选优配强班子

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双带头人”标准进行选配,必要时可增设1名副书记。

机关总支所属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由多个部门成立的联合支部,必要时可增设1名副书记。

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由表现优秀的学生党员担任,鼓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党员担任。

(五)上报选举结果(3月20日前)

各党支部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各党总支要将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及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注重引导和指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选举,不得随意减少和变通规定的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选举的民主性、严肃性、合法性,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非组织活动,凡有违反党章规定行为的,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上的处理。

附件: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党支部选举工作指导手册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9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学校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关闭